法制網訊 記者王斌 記者近日從北京市教委獲悉,根據教育部《小學管理規程》,北京市制定了具體實施意見,該意見將從今年12月19日起施行。實施意見規定,小學教學班額按照北京市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要求設置,小學每班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40人。今後一定時期內,生源激增、入學矛盾比較突出的地區,可適當放寬,但每班不得超過45人。
  意見規定,小學原則上不得留級。學生及其家長主動提出、確有需要的可以留級,具體操作按照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學業成績管理等有關規定執行,併在學籍檔案中進行相應處理。
  根據該意見,將嚴格規範競賽工作管理。取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、教研部門等組織的各類等級證書考試和學科競賽活動,嚴禁將各種競賽成績、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主要依據。同時,鼓勵學生全面發展、培養興趣、發展特長,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,組織開展好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。  (原標題:北京新規小學每班不應超40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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